传媒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及名额分配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0日 18:00        阅读量:

传媒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及名额分配办法

优秀应届本科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教学厅〔202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及《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哈师大[2016]32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特成立我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孟宪德

组员:杨守斌、王晓敏、安立国、韩强、贺楠、阎菲、史伟争、胡晶、刘文欣

二、推荐工作

()推荐条件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 ,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查。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注重科学精神、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截至2022916日有未解除纪律处分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满分是100分的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外语专业的学生须通过专业四级考试(日语专业须通过国际日语一级)。

7.已学习的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无初修不及格科目。

8.在校学习的各门课程的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前30%,且专业必修课和外语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前20%,同时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前30%。在校学习成绩计算和排名由教科办会同教务处进行确认;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由学工办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确认。

()推荐办法

1.结合我院本科专业布局及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依据各专业符合申报条件学生人数合理分配名额。

2.根据申请人专业必修课和外语平均成绩确定其考评成绩。

3.按照学校下发的分配名额,依据申请人的考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参加选拔的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和学院公示栏内纸质张榜同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所在专业,专业总人数,考评成绩,考评成绩排名,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原件。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其中在相同条件下,大学阶段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或者有突出科研成果、在国家、省、市级各种科技竞赛中的获奖者优先推荐。

4.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三)推荐程序

1912日至915日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必须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对于自愿放弃的学生需有书面材料为凭。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提交《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四六级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各种奖项证书,学院负责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一年)

2916日至919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学院各专业推荐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学习成绩排序及综合测评等审核工作,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连同《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汇总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按考评成绩排名,根据各专业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公示。

392010时前上报《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同时上报以下材料:

①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②《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签字盖章完整。一式一份,学院存档一份);③《推免资格名单》(附件4)电子版;④本科成绩单原件及原件电子版(pdf格式)。

四、管理与监督

1.要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认真研究推免生工作的各级各项政策文件,集体决策。

2.应将推免生政策规定、有关推免生资格、招收推免生名额、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进行公开。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通报推荐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实行回避制度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报备流程:教师或学生向学院提交书面报备材料,写清亲属关系,由学院统一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5.监督电话:0451-88067343(传媒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本通知由传媒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孟庆悦

联系电话:0451-88067343

传媒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912日  

传媒学院2023年推免工作各专业名额分配办法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本科专业布局,向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倾斜。经传媒学院2023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各专业名额分配情况公布如下:

传媒学院国家级“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点3个,即: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动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年度共计分配给我院2023年拟推荐人数11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传媒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传媒学院2023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学院教科办、学工办于912日至16日对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各分配名额1人,8个本科专业拟各分配名额1人。由于表演专业无申报人员,其名额1人分配至本届学生人数最多的广播电视学专业。具体各专业推免名额如下: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传媒学院2023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如有疑问可向学院领导小组咨询。

联系电话:88067343    

联系人:孟庆悦

传媒学院2022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29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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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艺馨

审核:新媒体中心审核小组图片